参与有关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政策和法规草案的研究与拟定;指导和组织开展工会促进就业工作;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社会救济、物价、住房等政策的制定;指导和组织实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做好“四送”(春送岗位、夏送清凉、秋送助学、冬送温暖)工作,维护困难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推动工会组织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研究提出工会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指导意见;指导集体合同与工资集体协调工作;参与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的日常工作;指导和推动地方工会参与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负责职工普惠工作和农民工的服务协调工作;参与离退休职工有关政策的研究和拟定;指导开封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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