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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来源:开封市惠工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作者:开封市总工会 发布时间:2026-09-23

开封市惠工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对开封市总工会职工帮扶活动中心物业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遴选,欢迎符合项目要求、具有合法资质、优良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开封市总工会职工帮扶活动中心物业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二)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编制招标方案,编制、发售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或采购邀请;

2、解释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提出书面意见,协助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质疑进行回复;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4、落实开标时间、地点,组织开标会议,做好开标现场记录并请参会代表在有关记录上签字确认;

5、协助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根据监督部门规定和评标委员会的需要,组织评标委员会评标;

6、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协助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协助招标人处理异议、投诉处理事宜;

8、编制招标投标情况报告、整理汇总招标代理全过程的资料文件装订成册、项目资料备案、招标资料归档及移交、配合招标人对后期资料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及查询。

(三)服务要求:代理机构应委派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项目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开展采购代理工作,并提供优质、高效的采购代理服务。若服务期间,代理机构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其服务资格。

二、参选人应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与投标单位串通等行为,不存在因服务质量问题被生效判决或裁决认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函,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六)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未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参选人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查询存在违法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七)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中登记,且登记状态正常;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或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八)具备在开封市提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中选后应在开封市设立固定办公场所或常驻项目服务团队,并提供承诺函。

(九)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招标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提供从业人员相关证书及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函,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十一)报价函:报价包含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如有流标产生的费用。

(十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报名事项

请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于2026年09月23日-2026年09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携带以下资料(均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本公告“二、参选人应满足的资格要求”材料(逐项提供);

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

5、报价函(格式自拟)。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以上资料请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用档案袋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后送至开封市鼓楼区中山路101号院内开封市惠工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电话:0371-22660633),逾期不再接收。报名资料一经提交不予退还,参选人自行承担参与本次招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四、选取原则:该项目从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中,同等条件下按照价格优先原则选取招标代理机构。如报价一致,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取由采购人组织,邀请监督人员参加。报价明显低于成本可能影响履约的,评审小组可要求其说明,不能合理说明的作无效处理。中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发出中选通知书。

五、附则

参选人认为遴选活动使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应知权益受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的,采购人可取消其中选资格,按排序依次确定。

若有效参选人不足3家,采购人重新发布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22660633

联系地址:开封市鼓楼区中山路101号院


开封市惠工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3日